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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通报
编辑时间:2010年08月31日  来源:山西省朔州市国土资源局  阅读次数: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今年4月份以来,省厅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在全省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省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签订履行情况和房地产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情况。总体情况看,我省大部分地市、开发区能够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要求组织开展清查整治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部分地市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预期工作目标,闲置土地处置进展缓慢。为此,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查处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93号)要求,现将全省闲置土地处置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市局、开发区分局对照要求,依法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查处工作。
一、全省闲置土地情况
截止到今年7月31日,通过合同清理、房地产专项整治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全省共清理出1990-2010年以来闲置土地共计48宗、涉及9个地市,面积为114.86公顷、合同价款为4.47亿。阳泉市、忻州市闲置土地零报告。
按照土地用途划分:住宅用地8宗,面积为15.56公顷;商服用地8宗,面积为18.4公顷;工业用地22宗,面积为62.43公顷;其他用地为10宗,面积为18.47公顷。
按照闲置时间划分,闲置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4宗,面积为0.74公顷;闲置两年以上的44宗,面积为114.09公顷。
截至今年7月31日已处置9宗、面积为17.24公顷。
2010年5月,国土资源部提供给银监会的闲置土地中,涉及我省7个地市38宗,土地面积98.69公顷、合同价款共计3.17亿元。其中太原市8宗、面积12.7公顷;长治市9宗、34.99公顷;晋城市5宗、面积6.29公顷;朔州市2宗、面积为3.28公顷;晋中市7宗、面积为14.64公顷;运城市3宗、面积为16.44公顷;临汾市4宗、面积为10.67公顷。
二、闲置土地处置进展缓慢
截止今年7月31日,全省48宗闲置土地仅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处置9宗,尚有8个地市的39宗闲置土地未处置。虽然我省未处置的闲置土地总量不大,且存在形成原因复杂、闲置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的客观原因,但未处置的39中闲置土地闲置时间都在两年以上,说明各地政府还是不够重视,处置力度不大,造成了工作进展缓慢。
三、加快处置闲置土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查处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93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组织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重点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各地要逐月上报工作进度和处置情况,并在8月31日前将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在9月30日前将所有闲置土地处置完毕,闲置土地零报告的阳泉市、忻州市也要做好回头看工作。10月中旬,省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进行督查检查,对重视不够、查处工作不力的地市、开发区,省厅将启动约谈机制,督促地方整改,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抓实见效。
附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查处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93号)
          2全省闲置土地项目名单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 处置 通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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